黎元洪副总统颁给胡宪章的首功执照
年代:民国
质地:纸
级别:二级
黎元洪副总统颁给胡宪章的首功执照,1912年颁发,文字上半部分为“副总统训词”,金字,粉红底。下部分为首功执照正文:“中华民国副总统海陆军大元帅兼鄂省都督黎,为发给执照以奖首功事。照得我军举义恢复鄂州,汉口汉阳血战旬月。我鄂中将士万众一心,力持危局,因之各省闻风响应,中华已成共和,得以脱出专制,实由该将士等首先发难,铁血购来,殊堪嘉尚。查有学生军学生胡宪章,年二十二岁,四川奉节人,投笔从戎,绩劳卓著,合行发给执照,以示优异而懋赏功。除行部存案外,仰该员即便遵照祗领,须至执照者。右给胡宪章收执。中华民国元年四月初一日。”白底,蓝色或墨书。钤“中华民国鄂军政府大都督印”,朱文,篆体。彩色云纹边框上端印有五色旗与十八星旗交叉图案。
学生军是辛亥首义爆发后武汉留校学生自发组织的革命军队,由陆军第三中学、矿业学堂、陆军小学、工业讲习所、政法养成所等校学生组成。胡宪章(1890-1927),生于浙江衢州,后随父移居武昌。武昌起义前为民立四明中等商业学堂学生,起义爆发后入学生军参加革命。1912年7月入湖北军官学校步科学习,1915年1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