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庭的辛亥首义同志会会员证书
年代:民国
质地:纸
级别:三级
金华庭的辛亥首义同志会会员证书, 1949年颁发。封面封底以黄棉布糊裱。封面居中纵向长方形框内印“辛亥首义同志会会员证书”烫金字,烫金多数脱落,内页右上为金华庭纵3.6厘米,横2.7厘米黑白照,其下铅印或墨书“会员姓名金华庭”、“年龄六五岁”、“籍贯湖北省武昌县”、“单位炮八标”、“证书第1727号”。右下居中钤经办人私章,朱印,印迹模糊。证书左侧“附记”为:“一、本证为证明本会会员身份之用;二、本证不得擅自涂改或转借他人;三、本会会员不得违背会章第二十条第三项之决议;四、本证如有遗失不便补发,准其登报申明报会查实后,另给证明书。”另“辛亥首义同志会图记”长方形朱印钤于“附记”下方,篆体,朱文。附记左侧为证书颁发日期“中华民国三十八年 月 日”。
金华庭(1884—?),湖北武昌人。武昌起义前为炮八标士兵,起义爆发时,随炮八标入城。列炮阵于蛇山,参加了炮击湖广总督署和藩署的战斗。湖北军政府成立后,编入革命军炮队,参加了著名的阳夏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