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强化旧址施工安全管理(2011.5.3)
2015-08-21
为迎接辛亥革命100周年,我馆自2月份闭馆进入施工准备期,4月2日开始对主楼进行维修施工。为了保证施工期间安全、降低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率,确保旧址文物安全,我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施工安全管理。
一、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为确保旧址文物安全,3月15日,我馆馆长和馆基建维修办负责人签定了《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维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书》,授权馆基建维修办负责人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总负责人,统一负责维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了馆基建维修办的两名同志担任甲方维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员。4月2日,馆基建维修办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湖北楚风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签定了《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主楼及东西配楼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施工协议书》。4月10日,馆保卫部和湖北楚风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工程项目部签定了《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主楼维修期间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并要求乙方也确定了两名同志担任乙方维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员。4月12日,馆保卫部和馆文物部签定了《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主楼维修期间文物库房及图书资料室安全管理协议书》。以上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协议书的签定为我馆维修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提供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完善联动机制。对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馆领导高度重视,在公安部门的支持下,我馆积极组织馆基建维修办、施工单位,一起进行实地勘察,研究讨论施工方进场后的安全工作,督促馆基建维修办确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员,制定安全防范方案,建立了以公安部门、基建维修办、施工单位的三方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形成对施工期间确保文物安全管理的合力,真正做到了高效、统一。
三、及时做好提示工作。为了将施工安全信息传达给每一个施工参与者,在施工前夕,采取多种途径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及提示工作。一是主动和公安部门联系,寻求帮助和支持;二是主动联系施工单位,告知在进入馆区施工前,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需要提交公安部门和馆保卫部备案的相关材料等;三是馆基建维修办、保卫部,联合发布告示、注意事项书,提示安全注意事项;四是要求施工方在施工场地悬挂安全警示牌。
四、馆基建维修办和保卫部配合,邀请公安部门的消防安防专家来馆进行旧址施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精心组织学习。4月12日邀请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治安大队专家、消防大队专家、黄鹤楼派出所专家到我单位,组织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安全员进行消防安防知识学习培训。培训课上专家们明确提出了六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二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员的管事率;三是规范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装备;四是规范施工现场的标志标牌;五是规范施工安全员的指挥意识;六是加强施工进展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七是要熟练操作消防灭火器材。公安部门与会专家从七点工作要求入手,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学习培训。
五、合理调整安全巡查模式。根据维修进度,我馆保卫部制定了安保力量跟着施工情况走的方针,根据维修施工计划和实际工作情况,科学部署保卫力量,采取动静结合的方式加强施工期间的巡逻力度。一是划分保卫监控区域,进行定点监控。;二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三是在原来的班次上增派一组机动力量,加强的安全巡逻力度,确保安全。
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为了促进各部门及所有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保证施工期间的旧址文物安全,馆班子要求,要严格按照签定的安全协议书实行责任追究。对于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出现的涉及文物安全问题,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对未及时进行整改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施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安全监督管理员未按规定履行或不履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一律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