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项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通过结项验收

发布时间:2021 年 09 月 29 日 | 文章作者:湖北省文物局 | 浏览次数:839

12月13-14日,省文物局召开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结项验收会,组织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故宫博物院、山西省博物院、省博物馆、荆州文物保护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对我省两个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进行实地评估和检查验收。

“黄石地区博物馆珍贵文物保存柜架囊匣配置预防性保护项目” 2015年获国家文物局批准,主要为黄石市博物馆、大冶市博物馆和阳新县博物馆珍贵文物配置文物保存柜架和无酸纸囊匣。项目共购置88套文物防震柜架、8张文物整理台、3辆文物减震藏品保护运输车、3个减震文物登高梯,4套精密恒温恒湿储藏设备以及部分精密温湿度计、放大显微镜等设备,同时为三馆珍贵文物配备了1993个文物囊匣,其中一级文物囊匣88个,二级文物囊匣290个,三级文物1615个。会上,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实施情况汇报,现场查看了文物库房中配备的柜架囊匣及相关设备,查验了设备检验报告。经专家组质询讨论,认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批复的保护方案,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效果良好,很好的解决了黄石地区三家博物馆珍贵文物装具配置问题,有效地改善了文物保存环境。

2015年,“公安县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项目”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主要内容是对86件(套)馆藏各个时代珍贵金属文物进行保护修复。专家组现场查看了文物修复情况,检查了项目实施记录和档案资料,质询了项目实施中的关键技术环节。经专家组讨论,认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批复的保护方案,前期病害检测分析充分,项目管理规范,完成了所有的文物修复任务,效果良好,达到了文物保护的目标。

省文物局同时检查了两个项目的财务资料,项目按规范程序组织,经费使用与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与会专家一致同意两个项目通过验收。

近年来,省文物局持续推进已下达资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项目实施,加强文物保护项目监督管理。2017年组织完成省考古所、宜昌、随州、荆门、荆州、黄冈、黄石等地8家博物馆的12个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全年修复保护珍贵文物超过1200余件,许多文物经修复后充实到展览展览中,为我省馆藏文物“活起来”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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