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公示(2016.5.23)

发布时间:2021 年 11 月 01 日 | 文章作者: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 | 浏览次数:596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2016]- 09552号确认书要求,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2015年度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内容

按照财务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对我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专项资产清查审计。

二、采购金额

2万元人民币以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有相应经营范围;供应商为能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

3、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固定合法售后服务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为本项目货物安装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4、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送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16年5月23日起至5月25日止17:00前交到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号)。

采购人: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

联系人:陈曦

电话/传真:027-88872379


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