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派李翊东往赣州办理要事令
发布时间:2021 年 11 月 01 日 |
文章作者: 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纪念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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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派李翊东往赣州办理要事令,国家二级文物。纵31.2厘米,横21厘米。红八行专用公文纸,上端印有“大元帅令”。左、右边框外分别印刷或墨书 “中华民国十三年十一月八日” 、“第二号”。正文自右而左墨书“派李翊东前往赣州办理要事 此令 孙文”。“孙文”下方及骑缝处均钤有方形篆文“大元帅章”,阴文,朱印。
孙中山任陈明为中国国民党湘鄂军事联络员委任状
任陈明为中国国民党湘鄂军事联络员委任状。国家二级文物。纸质。纵34.4厘米,横38.3厘米。单面印刷。红色边框内自右而左墨书:“委任状 委任陈明为中国国民党湘鄂军事联络员 此状 孙文 中华民国十一年一月 日”,钤朱文“总理之印”、“中国国民党本部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