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教育:亟需解决第三方机构带来的诸多问题!

发布时间:2021 年 11 月 01 日 | 文章作者: 文博圈 | 浏览次数:840
随着人们对文化体验和素质提升的需求日益增长,博物馆教育成为现代社会教育体系中的新兴力量。 以民间力量组成的第三方机构,利用博物馆资源开设亲子课程并针对青少年、成人的收费活动,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因此,对第三方机构参与博物馆教育应进行“引导、鼓励、规范”,坚持以非盈利为办学目的,鼓励原创,规范准入,并鼓励官方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共同促进国民教育的健康发展。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 第三方机构种类庞杂,收费高昂,但大多未经正规注册。 参与博物馆教育的第三方机构有各类亲子机构、打着青少年教育旗号的培训机构以及一些专门从事博物馆教育的个人、工作坊等。 这些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现代网络手段进行营销,利用公共博物馆场地及其公开资源开展活动,并收取高额活动费,但大多未经正规注册,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无处维权。 第三方机构管理混乱,孩子安全存在隐患,对博物馆正常秩序造成影响。 有的机构充当“将孩子托管在博物馆”的角色,引导孩子在展厅奔跑打闹,在人多拥挤处席地而坐,既是对孩子安全的不负责,也是对博物馆正常秩序的干扰,更是对孩子文明礼仪的培养造成恶劣影响。 第三方机构师资队伍良莠不齐、教学质量名不符实。 由于公众对博物馆教育的一腔热情,尤其是对培养孩子文博知识的渴望,导致家长对这类课程与活动趋之若鹜。 而这些机构刚刚兴起,打着“在博物馆学习”的旗号,甚至搬出国外先进课程的理念,各种人都来开班,有的聘请专业教师代教,有的带课老师只是托儿机构的助管,或普通导游,拿着博物馆出版的书籍就开始照本宣科,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实际效果较差。 由于缺乏专业的课程设计团队和教学资源,第三方机构“东施效颦”,“侵权”现象严重。当下,不少博物馆都在组织专业队伍大力开发博物馆教育项目,并以公益的方式向公众开放。 由于供不应求,不少私人组织就通过拷贝博物馆课程形式,借助博物馆免费提供的公开资源和设施,利用信息不对称,打着官方旗号高额收费,牟取利润。 第三方机构带来的“高收费”使得原本公平的博物馆教育资源变得不公平。 博物馆作为非营利机构向全社会开放,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而第三方机构借助博物馆资源带来的高收费,加剧了社会不公。 自国家出台博物馆免费开放政策以来,更多普通公民能走进博物馆,通过博物馆汲取知识和精神财富;博物馆是社会和谐、社会平等的助推器。而近年来这些收费机构对于博物馆设施、资源的侵占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普通观众的利益。 成因分析及辩证思考 社会对文博知识、文化实践的需求激增。无论是收费带人看展览,还是收费带孩子玩在博物馆等,各类形式博物馆教育活动的火爆其实质反映了社会对文化知识的渴望,以及文化消费能力的提高。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公民文化素质提高的表现,是值得鼓励与提倡的。 同时,亲子类及青少年类项目,体现了家长对孩子教育的关注,从原先的“语数外补课热”到如今的“博物馆实践热”,反映了家长对孩子综合能力培养的重视,这与国家的教育改革方向是一致的,是值得赞扬与肯定的。 第三方机构的火爆体现了博物馆应对需求的不足。 目前,博物馆自身对于教育形式、教育课程的开发还在“试水探路”阶段,博物馆与学校的联姻也在摸索中,在此背景下,第三方机构的火爆甚至“模仿”是对博物馆尝试的肯定,也是鞭策。 除了“拷贝不走样”,不少第三方机构推出的形式新颖、不拘一格的博物馆教育活动值得学习;同时,这也是对博物馆如何解决课程铺开范围不够、力量不足提出的考验。 第三方机构对课程内容“照搬侵权”的成功反映了博物馆推出的课程实践质量和品牌效果还有待加强。 课程内容的组成包括教师、教案、教具及课程的组织。第三方机构可以照搬的只是教案和教具,而对于课程内容最重要的部分——教师,以及课程的组织,是无法复制的。 因此,对“侵权”的抱怨是否可以转化成博物馆对自身的反思,开设的课程从效果上过于强调形式而教师的引导作用显得薄弱,课程的组织未能更好地编排以至于无法和民间组织区别,对课程的品牌宣传不够……这些问题值得反思。 第三方机构崛起迅速,体现了有关博物馆的政策支持还有待加强。 2015年,《博物馆条例》施行,国家文物局、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文教结合、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的指导意见》,成为推动博物馆教育的政策导引,但如何出台更细致的政策,引导馆校结合,使人们对博物馆教育的需求能通过正规教育渠道得到充分满足,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三方机构能否与博物馆、学校达成合作,共同、规范地服务于教育事业。 民间力量对于博物馆教育的参与本身是可喜的事件,有关各方思考有无可能让第三方机构与博物馆、学校等合作,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国民教育的提升。 对策与建议 加大政策引导,将博物馆教育正式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目前,不少省(区市)都在尝试将博物馆教育引入日常教学活动,但其引入程度有的流于蜻蜓点水,有的还在艰难破冰。 建议国家出台更具体的政策,将博物馆教育正式纳入义务制教育体系、将博物馆教育在学科教学中的融合纳入考查范围。 强化激励机制,鼓励博物馆专家、高校等科研机构学者、一线教育工作者共同编写博物馆教育教材,以作示范作用。 鼓励优秀博物馆教育案例的推广,优秀实践经验的传播,先进理念的引入和适应本土应用的创新,推出一批内容优秀的博物馆教育项目,以提高博物馆教育质量。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鼓励专业博物馆开设更多面向一线教师的工作坊培训,使博物馆教育能更广泛地实践。 博物馆工作者有更丰富的文博知识,而一线教师才应是真正利用博物馆平台开展教学活动的主体。 因此,鼓励专业博物馆与一线教师更多开展工作坊探讨,加强对一线教师的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编写博物馆教材的教师用书、课程资源包开发,使博物馆教育能在正规教育体系中真正广泛开展。 对第三方机构应“引导、鼓励、规范”,使其朝着有助于国民教育提升的健康、良好、有序方向发展。 引导,指对第三方机构办学目的的引导。博物馆教育的目的不以盈利为目标,这是根本;对于热衷参与博物馆教育的各类第三方机构,国家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优秀民营企业参与资助博物馆教育项目,将博物馆教育带给更广泛的社会群体。鼓励,指对第三方机构中开设优秀原创教育项目的鼓励。 社会力量对博物馆教育的参与是官方力量的有力补充,对于博物馆教育的普及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因此,对优秀原创项目给予运行补助、政策激励、专业指导和扶持,鼓励更多优秀教育项目的涌现。规范,指对整个博物馆教育市场的规范。尤其对于有青少年参与的团体项目,设立准入机制,提倡依证办学,进博物馆备案制; 同时,加强监督,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置。积极推出考核评级制,规范教育市场,使其向良性竞争方向发展。 转载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我馆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