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2019非财政资助培训项目指导目录
关于印发《国家文物局2019年度非财政资助培训项目指导目录》的通知
办人函〔2019〕2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直属单位,各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
按照《国家文物局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我局对各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和局直属单位申报的自主培训项目进行了审核,形成了《国家文物局2019年度非财政资助培训项目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录》所列为非财政资助项目,各地可根据文博人才培养需要自愿选择参加有关班次并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
二、各培训项目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围绕培训主题,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选好配强师资力量,提高教学水平。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培训项目全过程管理,落实从严治教要求,强化学风建设。
三、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范围、标准结算,坚持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四、各培训项目主办单位要根据培训主题,在课程设置、师资聘请上与我局有关司室加强沟通。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文物局2019年度非财政资助培训项目指导目录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2019年度非财政资助培训项目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