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

发布时间:2021 年 11 月 01 日 | 文章作者:国家文物局 | 浏览次数:739
近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分别核定公布了湖北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
湖北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018处、可移动革命文物2810件/套。其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八七会议会址、汉口中华全国总工会旧址、京汉铁路总工会旧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35处;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一级文物143件/套,二级文物367件/套,三级文物2300件/套。
据介绍,本次革命文物核定公布工作,湖北省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按照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和标准,结合湖北省革命文物资源状况,对全省革命文物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核对,并征求了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等部门意见,形成了湖北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湖北省将以此次革命文物名录公布为契机,持续推进全省革命文物排查、认定工作,继续分批次公布全省革命文物名录。同时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力度,夯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基础,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与传播,改善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提升革命文物展示开放水平,更好发挥革命文物资源在传承和弘扬革命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中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毛泽民办公室及宿舍旧址、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总支队纪念馆、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旧址、克拉玛依一号井、赛图拉哨卡遗址等2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自治区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新疆妇女协会会员须知,乌鲁木齐市博物馆馆藏一级文物林基路给父亲的家信、邓发烈士的皮帽、漫画木刻选集等83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7件/套,一般文物57件/套,未定级文物9件/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摸清革命文物保存状况,提升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将根据工作实际,依据各地革命文物排查、认定情况,继续分批次公布全区革命文物名录。(作者:鄂文、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