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结果及数据分析

发布时间:2021 年 11 月 01 日 | 文章作者: 文博圈微信公众号7月15日消息 | 浏览次数:921

以定级评估工作为契机,

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结果及数据分析

李金光 艾静芳


开展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是引导博物馆明确职责定位和发展方向的重要方法,是促进博物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的重要基石。世界各个博物馆大国都有自己的定级、评估标准。自2008年以来,国家文物局、中国博物馆协会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共评出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850家,占全国博物馆总数15.4%。通过评估产生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在我国博物馆事业发展进程中起到了良好的标杆和表率作用,得到行业内外的广泛认可。


根据《博物馆条例》的有关规定,2020年1月,国家文物局修订发布了新版《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和《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2020年下半年,中国博物馆协会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经过近半年的评估工作流程,评估结果于近日正式发布,核定中国印刷博物馆等74家博物馆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北京南海子糜鹿苑博物馆等221家博物馆为国家二级博物馆,中华世纪坛艺术馆等225家博物馆为国家三级博物馆。


本次评估是博物馆领域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对十四五时期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通过对本次评估结果及申报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我国博物馆事业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一、评估的依据与流程


(一)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是2015年国务院颁布的《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2020年1月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和《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文物博发〔2020〕2号),2020年3月国家文物局审定的《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方案》(办博函〔2020〕178号),以及2020年7月中国博物馆协会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本次评估的范围是∶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经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具有文物、标本和其他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陈列展览、教育传播功能,向社会开放、正常运行36个月以上(2017年7月1日前开放)的各类博物馆。


本次评估等级包括∶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二级博物馆、国家三级博物馆,博物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参加相应等级的评估。评估的材料收集周期为2017年7月至 2020年6月,共36个月,评估的数据统计时间节点为2020年6月30日。


根据《评估办法》规定∶ 国家文物局负责制定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等,并对办法、标准等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中国博物馆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按照自评、审核、评定、公布的程序进行。地方省级博物馆行业组织协助中国博物馆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二)评估流程  


本次评估分为评估准备、材料申报、书面审查、现场评估、数据比对和综合评定六个阶段。


在评估准备阶段,中国博协组建了评估工作办公室,研发了“博物馆评估管理系统”,通过多种渠道为参评博物馆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服务。


在材料申报阶段,共有800家博物馆在线提交了评估申请和相关附件资料。


在书面审查阶段,评估工作办公室按照新版《评估标准》确定的一级指标分组,组织45位评估专家,在线对参评博物馆的评估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依据《评估标准》进行评分,形成初步评定意见。


在现场评估阶段,评估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小组对部分在地域、门类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参评博物馆进行了现场考察,并提交了考察报告。


在数据比对阶段,评估工作办公室调取了参评博物馆的机构备案信息和藏品备案数据,与各参评博物馆提交数据进行比对。


在综合评定阶段,中国博协组织召开了综合评定专家会,听取了书面审查和现场评估阶段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对照《评估标准》认真审核了相关博物馆在书面审查和现场评估阶段形成的评估成绩,经研究,形成了本次评估的评定意见,按规定程序报请国家文物局备案。


二、评估结果分析


汇总书面审查、现场评估与综合评定结果,在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的800家参评博物馆中,最终共有520家博物馆符合定级评估的得分要求,其中∶一级博物馆74家、二级博物馆221家、三级博物馆225家。对比800家参评博物馆申报等级情况,在本次评估中,参评博物馆总体通过率为65%,其中一级博物馆通过率为67%、二级博物馆通过率为77.3%、三级博物馆通过率为55.7%。


通过对评估结果的统计分析,特别是针对本次通过评估、获得定级博物馆的数量、类型、分布、各指标得分情况,以及经过本次评估后,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总体数量、区域分布、比例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反映出我国一、二、三级博物馆发展状况和博物馆评估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总体数量  


通过本次评估,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总数达到1224家,占全国博物馆总数(对照2019年底统计数据)的比例达到22.1%,其中一级博物馆204家,所占比例从2.3%提高到3.7%;二级博物馆455家,所占比例从5.1%提高到8.2%;三级博物馆565家,所占比例从7.9%提高到10.2%(图1)


图1 2008-2020年各等级博物馆数量变化


较之评估前,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总数增长43.9%,较之首轮评估时,增长125.8%,突破了旧版《评估办法》关于“一、二、三级博物馆占全国博物馆总数3%、6%、9%”的标准,实现了新版《评估办法》“鼓励不同资源属性、不同举办者性质、不同地理区域的博物馆平等参与评估”的修订目标,有效扩大了评估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高质量博物馆进入等级序列,激发出更大发展动力和潜力。


(二)区域分布  


经过本次评估,东、中、西部地区拥有定级博物馆的数量分别为611家、314家、299家,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拥有一、二、三级博物馆的数量远远超过西部省份。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河南省在本次评估中通过定级的博物馆数量较多,分别达到99家、40家、39家、38家和26家,位居全国前列。


与原有定级博物馆数据合并统计,山东省、广东省、浙江省将成为全国拥有定级博物馆数量较多的省份,分别有127家、84家和76家;北京市和山东省成为全国拥有一级博物馆数量较多的省份,均拥有18家一级博物馆。天津、海南、西藏、青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拥有定级博物馆数量均不足10个(表1)


表1各省定级博物馆数量统计


(三)管理属性  


在本次新增和晋级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中,有376家为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国有博物馆,占总数的72.3%,66家为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行业性国有博物馆,占总数的12.6%,78家为非国有博物馆,占总数的15%。四川省建川博物馆等78家非国有博物馆通过评估获得相应等级,其中一级博物馆1家、二级博物馆23家、三级博物馆54家。新增非国有定级博物馆数量接近原有数量的5倍。至此,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序列中非国有博物馆总数已达到91家,一级博物馆达到2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我国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四)题材类型 


在本次新增和晋级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中,有贵州省博物馆、成都博物馆(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等165家省、市、县级综合地志类博物馆,孔子博物馆、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院等181家历史文化类博物馆,平津战役纪念馆、上海市龙华烈士纪念馆等67家革命纪念类博物馆,大连自然博物馆、安徽省地质博物馆等24家自然科技类博物馆,八大山人纪念馆、广州艺术博物院等31家艺术类博物馆,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大足石刻博物馆等20家考古遗址类博物馆,以及青岛啤酒博物馆、中国文字博物馆等32家其他专题类博物馆,涵盖了各种博物馆门类,折射出我国博物馆事业多样性和差异化发展的良好趋势(图2)


图2 不同题材博物馆数量及占比


(五)隶属关系  


本次评估新增和晋级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按照行政隶属层级划分,有中央属博物馆6家,省属博物馆24家,地市属博物馆174家,区县属博物馆233家,其他隶属关系83家。隶属于区县级以下的博物馆有316家,占总数的60.8%,其中包括国有博物馆240家,非国有博物馆76家。在240家国有博物馆中,有一级博物馆17家、二级博物馆99家、三级博物馆124家。


在本次评估前,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中,隶属于区县级以下的博物馆仅有371家,一级博物馆仅有5家。经过本次评估,隶属于区县级以下的定级博物馆和一级博物馆数量,在定级博物馆和一级博物馆中所占的比例分别达到51.1%和11.3%。这一数据充分说明了我国基层博物馆质量水平的大幅提升,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逐步落实。


(六)评估成绩  


根据《评估标准》关于一、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得分的有关要求,本次评估新增和晋级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评估成绩均在400-1000分之间,最高分935分(成都博物馆),最低分438分(玛纳斯县博物馆)。得分在900分以上的博物馆有9家,800-900分的有65家,700-800分的有69家,600-700分的有190家,500-600分的有149家,400-500分的有38家。520家博物馆平均得分率为64.8%,得分中位值为636分。在不同题材类型博物馆中,自然科技类博物馆平均得分率最高,达72.3%;艺术类博物馆平均得分率最低,仅有62%(图3)


图3 不同题材博物馆平均得分率对比


在3个一级指标中,“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的平均得分率最高,达77.5%,“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的平均得分率最低,仅为 51.5%。在12个二级指标中,“法人治理结构”平均得分率最高,达到92.3%,其次是“安全保障”,达到80.8%,最低的一项是“学术研究与科技”,仅为 31.4%(图4)


图4 各二级指标平均得分率对比


(七)新增与晋级  


在本次评估中获得等级的520家博物馆中,有374家博物馆是首次参加评估并取得等级,146家已有等级的博物馆成功晋级。在374家首次参加评估并取得等级的博物馆中,有16家直接被评定为一级博物馆,另有 133家被评定为二级博物馆,225家被评定为三级博物馆。在146家获得晋级的博物馆中有7家三级博物馆直接晋升为一级博物馆,51家二级博物馆晋升为一级博物馆,88家三级博物馆晋升为二级博物馆。新版《评估办法》放开了“初次申请定级评估的博物馆,可申请不高于二级的博物馆等级”的限制,使得一批优秀博物馆跨越了逐级晋升的门槛,快速脱颖而出。


三、评估数据分析


根据《评估标准》的要求,在评估工作中,评估机构系统收集了参评博物馆在“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陈列展览与社会教育”等多个方面的数据信息。通过对上述数据的汇总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近年来我国博物馆事业发展的一些特点与趋势。


(一)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本次评估新增和晋级的520家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馆舍建筑总面积达到6,733,961平方米,展厅总面积3,333,551平方米,库房总面积515,387平方米,公共服务空间总面积3,474,888 平方米,实验修复室总面积85,952平方米,平均每馆拥有馆舍13,000平方米,展厅6,435平方米,库房995平方米,公共服务空间6,708平方米,实验修复室166平方米,有102家博物馆馆舍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达到《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2015)确定的大型博物馆标准。在评估过程中,“建筑与环境”二级指标平均得分率达79.5%,真实反映了我国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水平、硬实力。


(二)收藏资源日益丰富  


本次评估新增和晋级的520家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的藏品总数达到7,797,773件(套),三级以上珍贵文物达373,166件(套),平均每馆拥有藏品15,054件(套),三级以上珍贵文物720件(套)。2019年度520家博物馆共展出藏品785,151件/次,平均每馆1,516件/次,平均藏品展出率达10.07%。对比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和非国有博物馆藏品登记备案数据可以发现,多数博物馆的藏品数量均在2016年度以后仍有一定幅度的持续增长。专家评分情况显示,“藏品管理”二级指标平均得分率达71.2%,绝大多数博物馆都建立了完善的藏品管理制度,库房面积和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收藏需要,藏品档案记录规范,提用手续齐全,具有与收藏规模相适应的藏品养护、修复能力。


(三)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520家博物馆拥有从业人员总数为23,501人,其中在编人员10,759人,专业技术人员8,849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07人;平均每馆拥有从业人员、在编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45人、21人、17人和3人,在编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分别达到80.1%和14.2%,一个岗位结构优化、梯次比较合理的博物馆专业人员队伍基本形成。


(四)服务功能有效发挥  


根据评估中收集的2019年度数据统计,本次新增和晋级的520家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虽然仅占全国博物馆总数的9.39%,但是在2019年举办临时展览总数达4,513个,教育活动46,864场,观众总数为 2.5573亿人次,分别占当年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总数、教育活动总数和接待观众总数的15.8%、14%和20.8%,每馆年均举办临时展览9个,教育活动90场,接待观众49万人次,远超全国博物馆平均水平。“展示与教育”和“公众服务”两个二级指标的平均得分率分别达到69.2%和68.7%,体现了我国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的稳步提升。


评估数据在显现博物馆事业发展成绩的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博物馆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均衡、业务功能不完善、社会影响力有待提升等不足和问题,这些都是广大博物馆在“十四五”期间努力发展的方向。


(五)治理提升任重道远  


评估数据在显现博物馆事业发展成绩的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博物馆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均衡、业务功能不完善、社会影响力有待提升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一些博物馆评估材料填报不认真,自评流于形式,材料附件缺漏较多,自评分不能反映本单位实际水平,既影响了本单位评估成绩,也使总体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出现了一定的偏差。


在资格审核阶段,评估机构审核发现,有110家博物馆的评估材料和关键指标不符合 《评估办法》的硬性要求,其中有7家博物馆开放运行不满三年,有8家博物馆藏品数量不足300件,有 95家博物馆自评分未达《评估标准》最低要求,足见对评估规则理解不够到位,由此进一步反映出博物馆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除此以外,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组织动员能力也在评估工作中得到检验,一些地方文物部门主动担当作为,提前动员部署,组织评估培训,加强服务保障,有效提升了本地区博物馆的评估通过率。例如山东省在本次评估中集中动员146家博物馆参评,有99家通过评估获得等级,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


结 语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博物馆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定级评估的“方向盘”和“导航仪”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博物馆提升以展示教育、开放服务为核心的发展质量,着重解决博物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通过对本次评估结果和数据的初步汇总、整理、分析,我们梳理、总结了我国博物馆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也发现了博物馆领域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有关问题。在本次评估结束后,中国博物馆协会将组织专家,对评估结果和各博物馆提交的评估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梳理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管理、运行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对策和建议。今后,我们还将根据《评估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所评博物馆的监督检查和运行评估,实现对博物馆评估工作的动态管理,以定级评估工作为契机,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上文来源:
《中国博物馆》2020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