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物馆管理体制及县级博物馆的发展方向
发布时间:2021 年 11 月 01 日 |
文章作者: 文博圈微信公众号2018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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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一体制到三大体系浅谈中国博物馆管理体制及县级博物馆的发展
博物馆管理体制作为国家关于博物馆事业发展法规政策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博物馆发展关键性的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博物馆管理的效率和效能。
但是,当前博物馆管理体制问题却未引起应有的重视。
为此,本文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博物馆管理体制沿革做一梳理,以期从博物馆管理体制变化的视角来认识和分析当前县级博物馆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文物保护事业单一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以来,文物保护事业框架下的中国博物馆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并沿用至今,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确立了文物行政部门分级管理体制。建国后,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设立了文物事业管理局,负责全国的文物博物馆管理工作。各省、市、自治区、各地级市、县(市、区)也参照设置相关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博物馆工作。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下面均设立数量不等的博物馆,按照“三定”方案承担相应的博物馆及文物保护等业务职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国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管理机构体系日益完善。
二是确立了文物法治体系。1982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章馆藏文物对博物馆文物管理作出相关规定。1984至1986年文化部相继颁布《革命纪念馆工作试行条例》《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2005年文化部颁布《博物馆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颁布的《博物馆条例》第七条明确了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博物馆监督管理的博物馆管理体制。此外,国家文物局还颁布了博物馆评估定级、馆藏文物保护等一系列博物馆行业标准,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博物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三是确立了围绕馆藏文物的部门建制和人员管理体系。1979年颁布的《省、市、自治区博物馆工作条例》,对博物馆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1986年中央职改领导小组转发文化部《文物博物馆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规定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主要由文物部门组织,评审对象主要是文物系统各博物馆的专业技术人员。1997年发布的《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01年发布的《博物馆馆长专业资格条件(试行)》,对博物馆工作人员应具备文物工作经历、专业知识等条件作出了相关规定。2009年《国家文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国家文物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博物馆管理标准和办法,指导全国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与此相应,各地则由地方文物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四是文物部门所属的博物馆成为中国博物馆绝对的主导力量。《中国文物年鉴》统计指标将博物馆按归属分为文物部门、其他部门和民办三大类。根据《中国文物年鉴(2015)》,截至2014年底,文物部门所属的博物馆、博物馆从业人员、藏品数、参观人数分别占全国总数的78.68%、83.42%、78.75%、82.53%。截至2016年底,全国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725个,其中非国有博物馆仅11个。文物部门的博物馆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均以压倒性优势占据主导地位。
文物保护单一管理体制下的中国博物馆管理体制,由历史形成并沿用至今。数十年来,在文物保护管理体制下,考古发掘为博物馆提供了藏品来源保障,文物考古专业为博物馆提供了专业人员保障,文物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为博物馆提供了经费保障,对中国博物馆事业整体快速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从博物馆管理实践看,越到基层,文物与博物馆越密不可分。大量县级博物馆除具有博物馆功能外,还普遍承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这两大工作的人员、经费管理等实际已融为一体。
【跨界于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双重管理体制】
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后,文物保护事业的内涵和外延均发生较大变化。
2006年中办、国办发布《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确定新时期国家文化建设包括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等四大体系。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体系,博物馆成为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亦被列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包括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在内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
文化部印发的《“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对外文化交流体系等“四大体系”。
中国博物馆事业由原有的文物保护单一管理体制,进入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双重管理体制并存的时代。
跨界于两大管理体制,既为博物馆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对传统管理体制下的博物馆带来了挑战。博物馆事业的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有效衔接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基层县级博物馆的表现尤为突出。
首先是博物馆建设与管理的理念、方式等短时间无法有效适应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要求。
类型上局限于文物历史类,基本陈列主要为地方通史,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建设布局和结构不均衡,不少县市存在空白,县级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普遍较弱,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便利化的要求难以达到。地方政府建设县级博物馆的积极性还未能充分调动。
其次是其他传统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对博物馆造成一定冲击。文化馆、图书馆充分利用场地优势,突破传统业务功能,大量举办形式多样的社会教育活动,逐步形成地方文化品牌。博物馆由于受制于认识水平、经费投入、场馆条件、人员力量等,传统优势逐步丧失。
第三是不同的管理渠道让博物馆与其他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难以同频共振。不同的上级管理机关,直接决定了下级单位经费渠道、管理标准、级别评定、职称类别等都不一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对于博物馆而言刚性约束力相对不足。博物馆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往往不被公共文化管理部门所了解和重视。
【协同融入三大体系是县级博物馆的未来发展方向】
三大体系分别指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国民(终身)教育体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现代意义上的博物馆在社会职能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新博物馆学理论认为博物馆的收藏是为了教育。将教育定位为博物馆功能的核心,体现了博物馆工作的重心由“物”到“人”的重大转变。博物馆纳入国民(终身)教育体系将成为博物馆实现其社会价值的重要体现。
博物馆的藏品是宝贵的教育资源和文化资源。博物馆利用藏品展品资源开展社会教育活动,具有其他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不可替代的优势,苏东海先生指出“博物馆教育以其巨大的实物教育资源为依托,有条件发展为学校教育以外的第二教育系统”。2015年国务院颁布的《博物馆条例》,对加强博物馆社会教育作出了明确规定。
但是,在长期的文物保护单一管理体制下,限于认识水平、研究和实践的不足以及博物馆自身条件的薄弱,博物馆在社会教育的覆盖面、影响力上还十分有限。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之下,强调更多的是“社会服务”而非“社会教育”。博物馆一直游离于教育体系之外,博物馆纳入国民(终身)教育体系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博物馆社会教育的巨大潜力,亟待深入挖掘。
中国博物馆事业数十年来经历的三大管理体制,真实地反映出博物馆在不同历史阶段相互交织的不同宏观政策管理体制的影响下所确立的不同的核心价值和工作导向。
第一阶段的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停留在博物馆自身的“物”,管理体制单一,唯一的管理部门为文物部门,强调博物馆是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突出其保护性,主要使命是围绕文物来保护、整理、研究、展示等。
第二阶段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经关注到来博物馆的“人”,管理体制逐步多元,管理部门由文物部门扩大到公共文化部门,强调博物馆是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突出其服务性,主要使命是实现博物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性。
第三阶段的国民(终身)教育体系,站在整个国家、社会文明素质提升和发展进步的高度,体现了博物馆的终极核心价值和未来发展趋势,管理体制更加复杂,管理部门以文物、教育为主,强调博物馆是公共文化教育机构,突出其教育性,主要使命是围绕国民终身学习教育的需求提供公共教育产品。
后一个阶段,是前一个阶段的积累和提升,而不是否定和代替。可以预期,文物部门对博物馆的管理体制,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并不因公共文化、教育的融合而走向消亡。
管理体制作为体系的外在表现,不论如何改变,博物馆充分发挥各个体系的独特优势并协同发展,才是博物馆历经风雨后可持续发展的归宿。
县级博物馆,以其最接近人民群众、最广的覆盖率,具有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国民(终身)教育体系的先天优势。在当前三大体系并存的新时代,县级博物馆应该得到优先发展,成为博物馆领域突破三大体系协同发展瓶颈的排头兵。协同融入三大管理体制,将是县级博物馆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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